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1640 证券简称:ST 碧沃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苏 0583刑初 1288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5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其他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措施类别:其他 刑事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张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虚假诉讼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于近期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苏 0583 刑初1288 号,该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人张斌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张斌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
期一日,即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13 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
第二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2、公安机关扣押的手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张斌先生以上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专利技术资质等核心竞争力保持不变,关键技术人员等工作人员正常在岗,公司业务发展处于正常状态,公司保持一贯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对公司经营不会有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判决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将加强与张斌的沟通,妥善处理张斌服刑期间的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已经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公告编号:2025-024
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无法取得直接联系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苏 0583 刑初 1288 号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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