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5
公告编码:2019-055
证券代码:831647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主办券商: 东莞证券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因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以下简称 “终止挂牌”)。
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指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将积极协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与异议股东进行洽谈,对异议股
公告编码:2019-055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公司将以积极态度与异议股东协商回购事宜。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之日起至公司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后5个转让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承担上述义务。
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联系电话:0518-85703939
联系人:柏林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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