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9
公告编号:2019-070
证券代码:831647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及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应将该类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下列报。公司财务报告对相关金融工具的列报进行了重新表述。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涉及 2019年 6 月末应收票据重分类调整等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告编号:2019-070
不适用。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处理也符合《企业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针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未进行追溯调整的
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八、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