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1654 证券简称:嘉智信诺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通讯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8 日 14:00。
通讯方式投票时间与现场会议时间同步。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654 嘉智信诺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3,060,368.53 元,拟以实施权益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33,283.9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127,084.5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续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六)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安徽嘉智信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八)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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