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9
证券代码:831655 证券简称:马龙国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1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1.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以及与本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
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1.3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3 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
1、父母;
2、配偶;
3、兄弟姐妹;
4、年满18周岁的子女;
5、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1.4 因与本公司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1.2条和1.3条规定的,为本公司潜在关联人。
1.5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1.6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本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1.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关联交易
2.1 本公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
(五)接受担保、反担保;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放弃权利;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2.2 本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法定情况外,应当回避行使表决权;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
(四)本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2.3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定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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