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9
证券代码:831655 证券简称:马龙国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马龙国华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1、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职责。
3、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4、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1、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7)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8)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9)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总经理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10、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1、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公司在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时,总
经理具有以下权限,超过以下权限之一的,应按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的10%;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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