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831662 证券简称:快乐沃克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快乐沃克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会议: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请求
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 修改公司章程;
(九)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节 重大交易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重大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已经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的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第八条 公司章程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