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1672 证券简称:莲池医院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志强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高晓飞、财务负责人毕耜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对于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事宜将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
具体详见公告 2025-06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兵舰、王乃孝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现提请董事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子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专业机构、企业、自然人及其他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子议案(2)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 H 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子议案(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以下简称“美国证券法”)项下 S 条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发售;(2)依据美国证券法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仅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依照美国证券法 144A 规则项下定义)进行的发售。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莲池医院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子议案(4)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等监管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 H 股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 H 股股份数量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的最终 H 股股份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和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股份数量为准,并须在得到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子议案(5)发行对象
本次 H 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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