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1674 证券简称:ST 草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西新草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新草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西新草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96 号)。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
复牌,并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草方”。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2
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侯宪河
联系电话:18106356707
邮箱:houxianhe66@163.com
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四路 1066 号
(二)券商联系人:李苹苹
联系电话:010-68573137
邮箱:lipp@nes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江西新草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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