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1677 证券简称:天意有福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2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开庭审理,目前,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尚未作出仲裁裁决。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慧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Michele Madonini(米歇尔马多尼尼)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宏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当事人
3、 被申请人
公告编号:2024-032
姓名或名称:芜湖市天意数码打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宏兵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系挂牌公司的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2 年 6 月 18 日,慧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名“惠普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慧与公司”)与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有福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4447196979/S/1 的《租赁总协议》,约定双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此后,在《租赁总协议》项下,慧与公司与天意有福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4447196979CHNLDJS3 、 4447196979CHNSHAS7 、 4447196979CHNSHAS9 、
4447196979CHNSHAS10 四份《融资租赁附表》,慧与公司与天意有福公司、芜湖市天意数码打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天意公司”)签订了编号为4447196979CHNSHAS8 的《融资租赁附表》。
基于双方签订上述合同后形成的合同关系下,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申请人慧与公司认为被申请人天意有福公司、芜湖天意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未按时支付租赁附表约定的设备租金,故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天意有福公司、芜湖天意公司提起仲裁。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租金或损失 18,572,152.85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违约金,暂计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预期违约
金为 3,549,683.39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 S3、S7、S8、S10 附表项下的租赁设备并承担返还费用;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60,000 元;
5.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租赁设备评估费及其他仲裁费用(如有);
6.上述合计 22,181,836.24 元,需减去申请人收回租赁设备的价值后(以实际评估价值为准),支付其差额。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尚未就本案出具仲裁裁决书。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裁决,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裁决,对日常运营资金未造成重大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仲裁案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跟进相关仲裁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披露,切实扞卫公司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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