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1677 证券简称:天意有福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维护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天意有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照《非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
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关规定,由广州市有福数码科技有限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由广州市有福数码科技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广州市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广州
照。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659028772。
第三条 公司经有关监管机关或有权 删除
机构批准,股票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
券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公司经有关监
管机关或有权机构批准,也可以依法
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新增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九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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