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1696 证券简称:赤诚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28 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 28 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
形式的利益分配; 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
询; 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
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的其他权利。 的其他权利。
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
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决策和
监督等权利。
第 38 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第 38 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
审议通过: 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东大会审议: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供的任何担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2.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或者连续12个月累计 供的任何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的担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担保; 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10%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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