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3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1699 证券简称:泰力松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西安泰力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维护公司利益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了解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也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过了我们的事先认可,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照《关联交易制度》相关内容及市场公允价值定价,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会议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所以,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性意见:
财政部于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公告编号:2019-024
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西安泰力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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