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31701 证券简称:万龙电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万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01 万龙电气 2025 年 5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征求董事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介绍了 2024 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完成的主要工作、经营成果和公司发展展望。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职工监事陈晓辉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苏州万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和《苏州万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财务实际和审计情况,编制了《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有关规定前提下,公司根据对 2025 年市场分析确定了经营目标,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苏州万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5)第 15-00009 号)。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5)第 15-00009号《审计报告》,202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5,611,722.3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960,525.88 元。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8,200,000 元(含税)。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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