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6
证券代码:831704 证券简称:九如环境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 第一条为维护世纪九如(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 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世纪九如(北 司。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世纪九如(北京)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 京)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登记注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登记注
册,取得营业执照。 册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
91110112600096798Y。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注册资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注册资
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除上述情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七)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包括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发
行对象对标的资产有业绩承诺,因标的资产
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回
购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八)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
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
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
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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