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1706 证券简称:ST 领航科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成都中节能领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1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根据(2024)川 1703 民初 7679 号《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节能(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尾款 3894000 元;
二、驳回原告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已向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并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收到传票,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郅立鹏
公告编号:2025-029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节能(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成都中节能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双方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签订了《涂布线废气处理暨有机溶剂回收处理装
置项目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技改设备服务及新增设备,合同金额1298 万元,设备已全部交付。因原告所交付的设备在实际运行中未达到环保标准,公司未支付验收尾款 389.4 万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验收款 389.4 万元、质保金 129.8 万元、违
约金 297531 元。
公司已向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具体为:
1、撤销(2024)川 1703 民初 7679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重审改判驳
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根据(2024)川 1703 民初 7679 号《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节能(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尾款 3894000 元;
二、驳回原告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告编号:2025-029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0227 元,由原告青岛华世洁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275 元,由被告中节能(达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37952 元。
(二)其他进展
公司已向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并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收到传票,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公司将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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