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1710 证券简称:昊方机电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进行审议后一致认为:该议案符合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信息披露监管指引的规定。
二、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了降低财务费用,保有适量的流动资金,保障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基于外部经济环境和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2025年发展规划,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5-015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我们对于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无异议。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无异议。
五、对《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事项已得到有效整改,没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及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强对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培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书林、赵威、陈矜、张云燕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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