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1711 证券简称:青浦资产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青浦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本着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现就本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开展包括物业管理、招商服务以及提供租
公告编号:2026-011
赁服务等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没有发现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开展包括物业管理、招商服务以及提供租赁服务等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在对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书面表决时,各关联董事都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发现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在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进行书面表决时各关联董事都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479号),本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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