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1719 证券简称:菱湖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 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与执行公
公告编号:2026-014
更办法与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司事务的董事、总经理的产生、总经理的产生、变更方法一致。 变更方法一致。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做出上述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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