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7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831720 证券简称:诚赢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盐城诚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概述
盐城诚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盐城诚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等议案。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 (www.neeq.com.cn)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盐城诚赢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盐城诚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
明书》(公告编号:2022-032)及 2022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盐城诚
公告编号:2023-046
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022 年 12 月 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盐城诚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2022] 3591 号)(以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终止的原因
上述股票定向发行相关公告发布后,至今尚未启动认购与缴款程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第
3.5.3 条规定:挂牌公司取得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在 12 个月内完成缴款验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第 7.3.3条规定:挂牌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有效期截止日前未完成缴款验资的,本次股票发行自动终止。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票定向发行终止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有效期已截止,本次发行符合前述自动终止的规定,已自动终止。
三、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的终止,不涉及违约赔偿问题,不涉及向认购对象退还认购款项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公告编号:2023-046
特此公告。
盐城诚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