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8 15:44:04 股吧网页版
堡垒智能: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8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1720 证券简称:堡垒智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石头堡垒(盐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石头堡垒(盐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760.42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8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妆品销售,净利润本期为 33,022.36元,同比增加 104.98%。业绩累计亏损主要原因是(1)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为木材及制品生产、销售及木材进出口业务,净利润为-6,673,911.08 元,2019 年末累计亏损 20,107,619.39 元;(2)主要

公告编号:2025-015

原因是本期公司收到销售管件形成的货款 8,021,420.00 元,转回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802,142.00 元。

三、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围绕化妆品市场,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加强化妆品市场营销,同时开展国内贸易业务,努力改善经营能力,提升综合盈利水平。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万元,2024年期末账面货币资金1,106.97万元,为公司产品采购、研发、销售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了保障。公司目前仍具备足够净资产开展运营。

202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主营业务为:为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商业模式变化为:公司的生产模式根据不同的生产需求、产品特性和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可以分为产品类业务和项目类业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的多样化。产品类业务根据订单排产的方式生产,根据客户的订单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项目类业务属于非标定制产品,生产计划按照具体项目的合同交货期来安排。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计划,项目执行部门拟定具体计划。机械设计和硬件设计针对具体项目设计方案图纸,同时由设计团队完成控制系统和软件的适用设计。根据项目计划和设计图纸,采购部完成物料采购,经设备制造、装配与调试、整线装配与集成、生产线调试、初验收等环节后,发货至客户现场并完成客户现场的装配调试,经客户试生产后予以终验收。

公司建有专门的销售团队,按照“行业+区域”的方式开拓市场,

公告编号:2025-015

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对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的销售部门和研发部门共同负责客户开发,根据客户需求,依托自身的模块化产品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销售部门主要保持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同时,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售后维修等服务,售后服务由公司客户部、 售后部主导,客户部负责接听、传递、反馈客户需求信息,售后部负责通过远程电话指导、现场维护调试等方式解决客户问题。

目前公司保持有良好的独立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公司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公司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险,未有重大经营、财务风险事项发生,公司现有累计亏损为以前年度阶段性亏损,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对公司经营非常有信心,公司能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维持经营具有应有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石头堡垒(盐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石头堡垒(盐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