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3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1728 证券简称:阿尼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阿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
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阿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575379066A
承诺主体名称 童箭、胡倩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______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2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
公告编号:2019-027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童箭、胡倩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童箭、胡倩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
嘉兴方鼎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熊健、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何炳军、周华、畅雅迪、熊跃华、葛永康、黄应强、祁传文、张妍、陆富官、钱祥丰、马红线、包晓青、吴成刚、深圳市尚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虞贤明。
上述19名股东共计持股2,760,870股,约占总股本的2.88%。
2、回购请求方式:
申请回购的股东需满足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阿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中提及的异议股东满足的6点要求(第3条除外)的情况下可申请回购。异议股东回购在上述有效期内需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持股凭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公告编号:2019-027
公司实际控制人童箭、胡倩承诺对于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其成本价进行回购。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主体)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承诺书
阿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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