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31734 证券简称:展通电信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展通电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展通电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04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展通电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宁波展通电信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展通电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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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四条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
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公
司内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 公司暂时闲置资产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时,必须根据公平
合理原则,履行审批程序,签订使用协议,收取合理的使用费用。
第八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
大会在审议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有关股东或受该控股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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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九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经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会之前,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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