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831742 证券简称:纽米科技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重庆市长寿区市场
“公司”) 监 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工行局局登
记注册, 取得营业执照。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方式。 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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