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31742 证券简称:纽米科技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基于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 整体规划考虑,同时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 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 申请和审核手续。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月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因公司拟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充分保护申请股 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 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 东承诺由其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
权益。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 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
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 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股东发生诉 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 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 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 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以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 偏离市场价格等投机行为取得的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取得股份不符合上述回购 对象需满足的条件不能成为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对此期间取得股份不承担 回购义务。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以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孰高为准。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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