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31743 证券简称:立高科技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受董事会委派开展本细则项下的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告编号:2025-054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公告;
(五)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六)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第六条 会议筹备、组织:
(一)关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和内容发出通知;
(二)关于董事会授权决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的提案,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来决定;
(三)需提交的提案、资料,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与会者;
(四)董事会秘书应出席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至少应保存 10 年。
第七条 信息及重大事项的发布: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信息及重大事项是否应发布;
(二)对外公告的信息及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应事前请示董事长;
第八条 有关监管机构对公司的问询函,董事会秘书应协调相关部门准备资
料、答复问询,并对资料和答复进行审核。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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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或亲属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因工作需要把部分职责交与他人行使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并确保所委托的职责得到依法执行,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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