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4 17:27:23 股吧网页版
立高科技: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31743 证券简称:立高科技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昱庄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庄科技”)和上海昱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庄智能”)拟向上海农商行吕巷支行申请不超过 23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利率 3.2%。

本次授信额度中的 1500 万元(其中昱庄科技 800 万元、昱庄智能 700 万元),
由上海金明箱包有限公司以位于金山区田欢路 558 号,编号为沪房地金字(2007)第 010207 号房地产权证下所有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股东、董事潘涛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授信额度中的 800 万元批次贷(其中昱庄科技 500 万元、昱庄智能 300
万元),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小微基金”)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股东、董事潘涛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以上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借款金额及利率、担保、反担保及抵押担保事宜等,以实际与银行及中小微基金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潘涛先生无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金明箱包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田欢路 558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田欢路 558 号

注册资本:5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箱包,袋及箱包配件生产加工,自有房屋租赁。

法定代表人:潘涛

控股股东:上海昱庄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心祥、应如冰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潘涛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南路 1088 弄 368 号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持有公司 802.88 万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定价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反担保,无需支付对价,并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

公告编号:2025-058

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昱庄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庄科技”)和上海昱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庄智能”)拟向上海农商行吕巷支行申请不超过 23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利率 3.2%。

本次授信额度中的 1500 万元(其中昱庄科技 800 万元、昱庄智能 700 万元),
由上海金明箱包有限公司以位于金山区田欢路 558 号,编号为沪房地金字(2007)第 010207 号房地产权证下所有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股东、董事潘涛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授信额度中的 800 万元批次贷(其中昱庄科技 500 万元、昱庄智能 300
万元),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