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1743 证券简称:立高科技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黑龙江立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775001877E。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黑龙江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eilongjiang Realgoal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 11号楼世茂大道 60 号 A201 室。邮政编码:15002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843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50 年。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技术服务和技术创新为手段,为国内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从工程技术服务到企业运营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力争成为国内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领域的专家及行业领导者。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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