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1750 证券简称:华明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郭向荣持有公司股份 8,8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8.41%。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8,8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珠海
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杨剑持有公司股份 6,6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6.31%。在本次
质押的股份中,6,6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珠海
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本次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的股权质押融资为解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本次股权质押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2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郭向荣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8,915,600、27.64%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28,915,600、27.64%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2,000,000、11.47%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4,050,000、32.55%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15 年 10 月 16 日,股东郭向荣将其持有的股份 903 万股质押给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发布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0)以未分配利润每 10 股送 2 股,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10 股,增加股份 1083.6 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
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目前该项质押已解除。
2020 年 12 月 7 日,股东郭向荣将其持有的股份 1986.6 万股质押给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目前该项质押已解除。
2025 年 1 月 23 日,股东郭向荣将其持有的股份 320 万股质押给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股东姓名(名称):杨剑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1,509,600、20.56%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9,509,600、18.65%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950,000、8.56%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4,050,000、32.55%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2
2015 年 10 月 16 日,股东杨剑将其持有的股份 567 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发布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0)以未分配利润每 10 股送 2 股,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增加股份 680.4 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用于为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目前该项质押已解除。
2019 年 10 月 8 日,股东杨剑将其持有的股份 230 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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