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1750 证券简称:华明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在总结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6 年度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6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开拓情况,2026 年度公司(含公司自身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等业务发展的需要。综合授信额度为原有授信额度的续期及年度内新增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出口信用贷款等各种形式的融资。相关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等有关业务。授信的利率和费用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在授信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且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如因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的需求,同意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与反担保等措施。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告编号:2026-012
因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及办理该类贷款业务时需要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担保及反担保,关联方自愿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向银行授信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和经营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中山华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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