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1753 证券简称:艾博德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艾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53 艾博德 2025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结合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了审议。
(四)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 2025 年公司经营管理计划,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 2025 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事项。
(五)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5-006)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007)公告。
(六)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股本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派。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银行贷款相关事宜》议案
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上述贷款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八)审议《关于以自有房产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暨公司股东为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010)公告。
(九)审议《关于以自有房产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暨公司股东为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010)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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