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175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6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豫 1082民初 6903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文龙
公告编号:2025-026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7 年 10 月,经被告公司基建部与原告协商,被告将其建设的位于长葛市
境内的黄河工业园 12#及 13#车间厂房屋面网架钢结构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2018 年 5 月,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因被告公司原因上述项目工程施工被暂时叫停,工程停工搁置。2021 年 9 月,被告又通知原告继续施工,项目又因被告原因停
止施工。2021 年 8 月 31 日,经被告出具的《招标委员会会议记录表》确认,原
告所施工的 13#车间屋面网架工程结算价为 170 万元,被告承诺分期为原告进行付款。2023 年 5 月,经被告公司基建部审核,原告所施工的 12#车间网架工程结算价款为 1012.47 万元,经原告同意后双方决定按照 1000 万元结算价款执行。
另 2023 年 3 月 28 日,原告与被告双方出具《施工现场签证单》,原告对被告园
区内的钢柱进行补漆,额外产生 5 万元补漆费用。上述工程结算总价为 1175 万元,被告共已支付 200 万元,剩余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依法诉至人民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9750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97500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5 月 20 日起按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5)豫 1082民初 6903 号,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确认案涉工程款总价为 1175 万元,被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案
公告编号:2025-026
起诉前已向原告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215 万元,下欠 960 万元未付,原告自愿放弃 60 万元,剩余 900 万元被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前支付 200 万元,剩余 700 万元分 12 期支付,即被告河南黄
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11 月起(含 11 月)至 2026 年 9 月(含 9 月)于
每月月底前各向原告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60 万元,剩余 40 万元
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付清,相关款项均直接支付至原告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259800296593 账户;
二、被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按上述约定付清款项后,双方就本案纠纷为两清,永无纠葛;如被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次未依约付款,则原告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款项(剩余全部款项为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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