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11 17:36:42 股吧网页版
意欧斯: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1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1758 证券简称:意欧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 未参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
东;
(3) 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股东;
(5)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
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
(6) 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7) 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情形尚未终
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回购价格原则上以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

公告编号:2021-008

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 2 倍(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48 元),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披露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为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申报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或快递寄送公司(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元通街道盐嘉公路 99 号)且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邮箱地址:Hazel.Zhou@eoslift.com)。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

(1) 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 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需加盖证
券公司营业部公章) 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
材料;

(4) 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按上述要求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解决机制

若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联系人:周碧芸
联系电话:0573-862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