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18
公告编号:2015-022
证券代码:831759 证券简称:天河化纤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答“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莹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不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
公告编号:2015-022
意见如下:
1、《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报告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控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2015年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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