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5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1770 证券简称:ST 同智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同智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同智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山东同智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12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山东同智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1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事实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
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2 月 13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终止挂牌。公
司股票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山同”。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告编号:2025-003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杜建芳
联系电话:18678290090
邮箱:torch517@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泰兴东街 6 号
(二) 券商联系人:闫伟
联系电话:13361029192
邮箱:yanwei01@zts.com.cn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山东同智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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