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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1:09:06 股吧网页版
凯实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1774 证券简称:凯实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凯实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9:3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774 凯实股份 2025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明珠大道 432 号-星淦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做《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完成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并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审议监事会完成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结了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编制《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财务数据客观、真实。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并编制《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9:00-9:30

(三)登记地点: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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