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5
关于对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331 号
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中云创)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期末应收政府单位款项 123,464,869.59 元,作为无风险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机构,且多为分期收款的销售业务(年限较长),并将应收政府机构款项划分为无风险组合,未计提坏账准备,但你公司无法对应收政府机构款项的期末账面余额的可收回性进行证实,且已有政府机构到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情况。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应收政府机构款项是否存在减值及具体减值金额,及其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请你公司结合政府机构逾期未收回款项明细、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对应收政府单位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期后回收情况,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2、关于预付款项
根据审计报告,你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 30,764,868.90 元,其中前两大预付对象分别为:河南途顺电气有限公司 8,801,600.00
元,确山县徐福升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6,707,696.00 元,合计为15,509,296.00 元,占预付款项的 50.41%。年审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上述两家供应商尚未提供货物或退回预付款项。公司无法提供上述两家供应商的业务采购资料,会计师无法对上述两家供应商进行走访,亦无法判断该预付账款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因此无法判断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是否真实存在。
请你公司结合采购商品名称、生产周期及期后交付情况说明期末大额预付款项存在的商业合理性,并说明无法提供采购资料的具体原因。
3、关于其他应收款
根据审计报告,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为4,723,521.14元,其中应收河南和众弘盛商贸有限公司的借款为 4,000,000.00 元,占其他应收款的 84.68%;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无法提供与河南和众弘盛商贸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会计师无法对债务人进行走访,亦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对上述借款期末余额
4,000,000.00 元进行确认,因此无法判断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是否真实存在。
请你公司:
(1)结合与河南和众弘盛商贸有限公司的关系、借款合同条款、拆借利率、期后回收情况等说明向其拆出资金的商业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未给年审会计师提供相关资料的原因,其他应收款的期后回收情
况;
(2)借款事项是否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审计报告,你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经营状况恶化,资金短缺,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订单大幅减少,员工大量离职并拖欠工资,生产经营处于半停滞状态,同时涉及多项诉讼,将面临大额债务的偿还,银行账户均被冻结,房屋建筑物和大部分土地因借款而抵押,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会计师无法判断公司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请你公司结合期后资金筹集情况、债务偿还情况、订单获取情况、诉讼进展情况等说明公司能否持续经营。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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