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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10 18:55:13 股吧网页版
丽晶光电:财通证券关于丽晶光电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进展的风险提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1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进展的风险提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主办券商”)为杭州丽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丽晶光电,证券代码:831777,以下简称“公司”或“丽晶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在督导丽晶光电过程中了解到,2019年4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董事徐黎云、董事谷德耀、监事会主席李晔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2019年6月5日发布的案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韦某等21人执行逮捕,并对13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二、公安机关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已依法对涉案公司及人员相关银行账户、基金、股票、房产、车辆土地等予以冻结或查封。
三、公安机关已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金诚集团的财务账目予以审计,对相关项目和资金资产开展全面核查。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四、公安机关已就本案发布全国协查通报,投资人可持投资基金合同及复印件、转账银行卡、资金交易明细、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就近到所属地公安机关递交报案材料,制作报案笔录。同时,投资人
可继续通过‘警察叔叔’APP和‘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微警务)同步开通的‘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登记’专栏登记报案。”

基于上述事项,丽晶光电董监高人员已无法履行相关职能,且主办券商无法联系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财通证券作为丽晶光电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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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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