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1783 证券简称:丽洋新材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25,073,392.7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357,501.90元。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拟定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2,036,360.00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6.97 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人民币 22,329,342.9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更正后: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 25,377,520.0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22,304,551.90 元。 根
据公司发展情况,拟定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2,036,360.00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
公告编号:2021-016
发现金 6.96 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人民币 22,297,306.56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需要更正外,《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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