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1
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 东 ......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第五章 董事会......16
第一节 董 事 ...... 16
第二节 董事会 ......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第七章 监事会......23
第一节 监 事 ...... 23
第二节 监事会 ...... 2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2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6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27
第十章 通知......2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2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0
第十三章 附 则 ...... 31
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根据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江苏高和机
电制造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Gaohe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盐城市南洋经济区迎宾大道 666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6,4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营销总监、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宗旨为:自主创新,诚信负责,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研发
技术,打造世界一流的金属线材装备专家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通用设备、环保设备、
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金属线材制品装备的制造及技术服务;嵌入式应用 软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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