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1787 证券简称:ST 高和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陈雨峰、王加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7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证监局)
措施类别:其他(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陈雨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王加林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7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未披露 2024 年年度
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陈雨峰、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加林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行政监管措施, 并加强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及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员今后将严格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业务规则,及时、审慎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陈雨峰、王加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06 号)
江苏高和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