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1797 证券简称:爱乐祺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爱乐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给予北京爱乐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
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爱乐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4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爱乐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雍贵中心D座301。
陈靖,女,1982年11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张丽,女,1971年10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19-025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北京爱乐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陈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三)对张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9-025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对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但根据《业务规则》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含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含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
用):
□是□否√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预计于2019年6月28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则,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19-025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爱乐祺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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