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20
公告编号:2017-042
证券代码:831810 证券简称:本益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公告编号:2017-042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4日9:30—17:30
公告编号:2017-042
(三)登记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庆海
联系电话:0595-27798188 传真:0595-27792888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园区
邮编:362801
(二)会议费用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二)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
(一)《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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