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5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1815 证券简称:山源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03196951W
承诺主体名称 景杰、景伟涛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挂牌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 1 月 22 日
承诺有效期 承诺开始日期后 30 个自然日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景杰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1-004
承诺内容: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主要股东进行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妥善解决异议股东的诉求,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相对人:
至本公告日仍未对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股东,名单如下:赖加佳、包洪斌、任军、郭建文。
(二)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于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0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项支付凭证复印件[自然人本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必要信息),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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