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6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1817 证券简称:捷创技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捷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捷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议案内容见公司 2021年1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定向回购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并注销李淞持有的40,00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为0.09%,回购价款为2.60×(1+T×1.50%/360)×40,000-2000(其中T为激励对象实际支付授予款日2020年8月27日至公司实际支付回购价款日期间的日历天数,具体需在回购时确定,单位为人民币元)。公司本次合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4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9%,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公告编号:2022-008
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2年1月26日通知债权人, 并于2022年1月26日在报纸《宁波晚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年1月26日-2021年3月11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明新路185号宁兴嘉利广场6号楼。
公司联系人:王秀杰
联系电话:0574-87861205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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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捷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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