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1820 证券简称:容大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容大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偶发性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授信业务(具体详见2018年8月1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常州容大结构减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常州容大结构减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方吴江为公司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个人房产抵押担保。江苏银行新北支行在与公司实际签订贷款合同时,要求提供额外的增信措施,公司关联方张敏、杨燕、王卓静为公司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张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5,642,085股,持股比例为76.0062%。杨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王卓静为公司股东吴江之配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审议。该议案
公告编号:2019-008
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并审议该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敏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常信怀德名园8幢1001室
2.自然人
姓名:杨燕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常信怀德名园8幢1001室
3.自然人
姓名:王卓静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新民村委三板桥9号
(二)关联关系
张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5,642,085股,持股比例为76.0062%。杨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王卓静为公司股东吴江之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的经营发展起到
公告编号:2019-008
了积极的推动,加快了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拟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授信业务,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详见2018年8月1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常州容大结构减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常州容大结构减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
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筹资,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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