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31824 证券简称:东方滤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东方滤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或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
条 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
质内容 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
涉及实质性 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江苏东方滤袋有限公司的基 公司是在江苏东方滤袋有限公司的基
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盐城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900722201795B。
第三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 第三条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在全国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董 事 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监和董事会秘书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 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公 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其他方式。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五)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七)公司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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