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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宝来利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1827 证券简称:宝来利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披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 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 信息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对公司股票发行、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份回购以及股票终止挂牌等事项,或者对类别股、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品种的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
露前,应当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漏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面向所有投资者 ,并 在第一时间将
有关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七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
网站披露公告。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公告的同时将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公众查阅。

第八条 公司发生或与之相关的事件未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及时予以披露。

第九条 根 据《 信披规则》的规定,控股子公司发生收购或出售资产、
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件,视同公司行为,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定期报告

第十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凡是对
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编制进展、预计披露时间、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并说明如被终止挂牌,公司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等。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与全国股转公司预约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并 按
照全国股转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审计应当执行财政部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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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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