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1828 证券简称:利特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杨亭路厂区一期已经建成投产,为确保公司长远发展,拟投资建设杨亭路厂区二期项目,拟与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控股的无锡云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基本情况
1、公司在现有规模上扩大生产,投资建设“利特尔年产 15000 吨可降解复
合材料项目研发及生产项目”,新建智能化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及辅助用房,主要用于研发及制造可降解复合材料,预计总投资 50,000 万元(包括土地、厂房、设备、流动资金等方面的实际投入)。
2、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公司提供出让工业用地约 20 亩。
(二)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完成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消防、环评、能评等手续的办理,提供手续一站式帮办服务。
2、协助乙方争取各级各类产业扶持资金、科技人才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等相关工作,帮助乙方用足用好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扶持政策。
3、根据乙方的上市进度和工作要求,积极协调相关机构、政府部门对乙方予以辅导及支持。
4、确保项目地块满足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按“九通一平”标准协调场地的清障及平整,保障乙方项目建设、生产需要的施工条件。
公告编号:2025-057
(三)公司主要权利义务
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备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无锡云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协议签订后,未来上述项目的建设将以本协议为指导,根据具体方案及项目情况,履行有关内外部程序。
四、协议后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若本协议后续顺利实施,公司新增土地和产业化基地,有利于公司产品升级,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的业绩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公司进一步增加了可用建设用地,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发展空间,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进一步发展壮大,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2、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布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品牌影响力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3、本次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4、本次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投资项目周期较长并投资将会分批投入,投资总金额在公司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短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压力,长期对公司财务有积极影响。五、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影响,具有一定风险。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协议的履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后继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利特尔绿色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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