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19
公告编号:2018-046
证券代码:831829 证券简称:同方软银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拟与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于大连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公司向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5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文高国、马雪梅为此笔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以全体有表决权的董事6票通过,董事长文高国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文高国
公告编号:2018-046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三元街34号2-2-2。
2.自然人
姓名:马雪梅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三元街34号2-2-2。
(二)关联关系
文高国为公司董事长,文高国、马雪梅为夫妻关系,文高国、马雪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文高国和马雪梅合计持股100%的大连汇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000,000股股份,文高国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股份,两人合计持有公司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6.45%。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文高国、马雪梅为此笔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担保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和利益不造成任何损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文高国、马雪梅为公司向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385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占用大量资金,需要补充流动资金。股东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以支持公司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无偿、自愿以保证人的身份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提供连带担保,是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告编号:2018-046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